3/21/2012

自由主义

公民自由第一个攻击点是专制统治,第一项要争取的自由是按照法律对待的权利。正常的法院是以正常的审判形式对一个人犯下的特定的罪行施加特定的刑罚,专制政府却按照本身的意愿和好恶,采取逮捕、拘留和惩罚等等法律以外的方式。自由的第一步实际上正是要求法治。


普遍自由的第一个条件是一定程度的普遍限制。
没有这种限制,有些人可能自由,另一些人却不自由。

在假定法治保证全社会享有自由时,我们是假定法治是不偏不倚、大公无私的.

宗教自由的主要意义从表面上讲,我认为它包括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另外还有任何一种不伤害他人、不破坏公共秩序的崇拜权利。从内在意义说,宗教自由的精神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一个人的宗教是同他最内心深处的思想感情并列的。它是他本人对生活、对人类、对世界、对他自己的起源和命运所持的态度的最具体表现。那些想从外部以机械手段强使人们改变信仰的人,是对真正的宗教犯下弥天大罪。他们自欺欺人,对他们感受最深的东西的性质一无所知。

一种宗教灌输的仪式如果侵犯他人的自由,或者更广泛地,侵犯他人的权利,这种仪式就不配享有绝对的自由。

关税不仅是自由企业的阻碍,而且还是造成各行业间不平等的缘由。关税的根本性作用是通过使某些工业对消费者不利,把资本和劳力从在某一地点能最有利地使用的对象转移到较少有利地使用的对象。

早期的自由主义必须对付教会和国家的极权统治。自由主义的理论答称人的权利是以自然法则为基础的,而政府的权利则以人的机构为基础。孤立的个人是没有活动能力的。他享有的权利只被他人的相应权利所限制,但是除非机缘使他占了上风,他无法行使这些权利。因此,他觉得,为了相互尊重权利,最好与他人签订协议;为了这个目的,他建立了一个政府来维护他在社会里的权利,并保护社会免受外来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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