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2012

通往奴役之路


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个人主义的制度,与社会主义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他在1848年说:)民主扩展个人自由的范围,而社会主义却对其加以限制。民主尽可能地赋予每一个人价值,而社会主义却仅仅使每一个人成为一个工具、一个数字。民主和社会主义除了“平等”一词毫无共同之处。但请注意这个区别:民主在自由之中寻求平等,而社会主义则在约束和奴役之中寻求平等。


我们所属的这一代人现在正从经验中懂得,当人们放弃自由,转而强制性地将其事务加以组织的时候,情况会怎么样。尽管他们期望一种更富裕的生活,但他们在实践中肯定放并了这种期望;随着有组织管理的增加,目标的多样化必定会让位于一体化。这是对有计划的社会和人类事务中独裁主义原则的报应。

社会主义意味着废除私有企业,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创造一种“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中,中央的计划机构取代了为利润而工作的企业家。


有许多人自称为社会主义者,虽然他们关心的只是第一个意义,热烈地信仰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但他们既不关心也不理解这些目标何以才能实现,他们确信的仅仅是这些目标一定会实现,无论其代价如何。


自由主义的论点,是赞成尽可能地运用竞争力量作为协调人类各种努力的工具,而不是主张让事态放任自流。它是以这种信念为基础的:只要能创造出有效的竞争,这就是再好不过的
指导个人努力的方法。它并不否认,甚至还强调,为了竞争能有益地运行,需要一种精心想出的法律框架,而现存的和以往的法律无不具有严重的缺陷。它也不否认,在不可能创造出使竞争有效的必要条件的地方,我们就必须采用其它指导经济活动的方法。然而,经济自由主义反对以协调个人努力的低级方法去代替竞争。它将竞争视作优越的,这不仅因为它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人们所知的最有效的办法,而更因为它是使我们的活动在没有当局的强制和武断的干预时能相互协调的唯一方法。确实,赞成竞争的主要论点之一,就是它免除对“有意识的社会控制”的需要,而且,它给予每个人一个机会,去决定某种职业是否足以补偿与其相关的不利和风险。


然而当创造一个合适的框架使竞争得以有利地运行这个任务尚未进行得很彻底时,各国政府却已放弃了这个任务而改用另一种不可调和的原则来代替竞争。问题不再是使竞争得以运行和加以补充,而是完全取而代之。


经济活动的完全集中管理这一观念,仍然使大多数人感到胆寒,这不仅是由于这项任务存在着极大的困难,而更多地是由于每一件事都要由一个独一无二的中心来加以指导的观念所引起的恐惧。


大规模生产的有利条件必定不可避免地导致竞争的消灭这个结论是不能接受的。并且,应当注意,垄断的形成常常是规模大成本低以外种种因素的结果。它通过互相串通的协定而形成并为公开的政策所促进。当这些协定失效和当这些政策扭转过来时,竞争的条件是能够恢复的。


使竞争成为适当的实现这种调节的唯一方法的,正是在现代条件下劳动分工的这种复杂性,而绝不是竞争只适用于比较简单的条件。如果条件是如此简单,以致只要一个人或一个机关就足以有效地观察到所有有关事实的话,那么要实行有效的控制或计划就根本不会有什么困难。只有在必须考虑的因素如此复杂,以致不可能对此得到一个概括的印象的时候,才使分散的权力成为不可避免。


只有竞争普遍发生时,也就是说只有在个别生产者必得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价格的变化但不能控制价格的变化时,价格体系才能完成这种职能。整体越复杂,我们就越得凭借在个人之间的分散的知识,这些个人的个别行动,是由我们叫做价格体系的那种用以传播有关消息的非人为的机制来加以调节的。

值得研究一下的是,为什么这么多的技术专家竟会居于计划者的前列。我们都同意,既有可能又非常适意的好事是多得无比的,但是在我们的一生中只能希望完成其中很少一部分,或者我们只能希望很不充分地去完成它们。正是由于这些专家在自己的领域之内的雄心受到阻碍,才使得他们反抗现存的秩序。眼看着那些人人都会认为是既有需要又有可能的事情无法完成,我们大家都觉得无法忍受。至于这些事并不能同时都做,和要完成这一件事就得牺牲其它的事,这些只有在考虑到属于任何专门业务范围之外的因素时才能看到。


孤立地看,许多事情中的每一件,都可能在一个有计划的社会中完成,这个事实使许多人热衷于计划,他们相信能够把他们对某一特定目标的价值的感观灌输到这个社会的指挥者心里去;而他们当中某些人的希望无疑是能够得到满足的,因为一个有计划的社会肯定地会比现在的情形更能促成某些目标。


专家们幻想在一个有计划的社会中,他最关心的目标将会受到更多的注意;有这种幻想的人并不限于专家们。在我们所偏爱和关心的事情中,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称是专家。寄托于计划的希望并不是对社会全面观察的结果,而是一种非常有局限性的观察的结果,并且常常是大大夸张了他们所最重视的目标的结果。这些最渴望对社会进行计划的人们,如果允许他们这样做的话,将使他们成为最危险的人——和最不能容忍别人的计划的人。


任何人都只能考察有限的领域,认识有限需求的迫切性。无论他的兴趣以他本人的物质需求为中心,还是热衷于他所认识的每个人的福利,他所能关心的种种目标对于所有的人需求而
言,仅仅是九牛一毛而已。在限定的范围内,应该允许个人遵循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价值和偏好,而且,在这些领域内,个人的目标体系应该至高无上而不屈从于他人的指令。就是这种对个人作为其目标的最终决断者的承认,对个人应尽可能以自己的意图支配自已的行动的信念,构成了个人主义立场的实质。所谓“社会目标”不过是许多个人的相同目标——或者说,是个人为了回报他们在满足自身欲望所接受的帮助而愿意有所贡献的那种目标。因而,共同行动局限于人们对共同目标一致同意的那些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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